三、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1. 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是在形象地反映客体的具体形状或姿态的感性认识基础上,通过意象、联想和想象来揭示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思维形式。 意象是对同类事物形象的一般特征的反映。它是从印象、表象这些还处于感性阶段的关于对象的生动形象或“内心图画”中,经过形象分析和形象综合而建立起来的。 联想是指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思维活动。它包括意象联想和概念联想。 形象思维在科学研究中有着重要方法论意义。( 1 )形象思维突出了形象,可以直观形象地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并使一些高度抽象的理论也变得易于理解。( 2 )由于形象思维能在思维过程中,将意象“随意地”再生和组合,因而能突破现实的局限,抓住主要矛盾,对研究对象进行极度的纯化和简化,以利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3 )形象思维在技术领域有着更为突出的意义,因为人们在构造技术产品之前,其形象必须事先在头脑中形成了。( 2 )直觉和灵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认识发生的突发性。第二、认识过程的突变性。 第三、认识成果的突破性。 直觉思维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它们是创造性思维的重要形式,发挥科学认识主体思维能动性的突出表现。直觉和灵感都是创造性主体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实践经验和知识储备得以集中利用的结果,是创造者日积月累地针对要解决的问题所思考的各种线索凝聚于一点时的集中突破,是创造者显意识与潜意识的豁然贯通。 灵感还包含着丰富的情感因素,实现了创造主体全身心的总动员。因此,直觉和灵感是创造性思维的重要形式,是在科学发现发明过程中产生新思想、新概念和形成新假说、提出新模型的基本途径之一。3. 想象、灵感和直觉的特点及其与逻辑思维的关系 想象、灵感和直觉作为非逻辑的思维形式,同根据一定的逻辑规则进行的逻辑思维不同,具有非逻辑性、突发性和偶然性或意外性等特点, 任何一种想象、灵感和直觉都是许多知识因素与思维运动逐渐积累和发展到一定关节点上迅速综合而形成的认识行程中的突变。第一、想象、灵感和直觉的出现,需要有一定的专门知识作准备,第二,想象、灵感和直觉的出现,需要人们对科学研究的各种实践方法和思维方法的运用已经达到十分熟练的程度。第三,想象、灵感和直觉的出现,还需要对寻求解决的问题有过反复的思考和艰苦的探索过程。第四,想象、灵感和直觉的出现还需要辅之以多种间接知识和生活经验。 想象、灵感和直觉的发生,往往不是在自觉地紧张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