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压观测管理规定为严格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及安监总煤行(2008)176 号文《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矿井矿压观测管理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一、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1、综采队技术员(或指定责任人)每天负责对工作面超前支护 20m 范围内单体支柱进行初撑力抽查,初撑力不低于 90KN(3.5m、φ100mm 单体支柱≥11.4Mpa,4~4.5m、φ110mm 单体支柱≥9.5Mpa)。对初撑力合格率不够的,必须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否则,对技术员罚款 200 元/次。2、综采队技术员(或指定责任人)负责对工作面综采支架进行初撑力抽查,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 28Mpa 的 80%(≥22.4Mpa),泵站压力不得低于30Mpa,乳化液配比浓度达 3%~5%。抽查结果达不到规定的,必须安排责任人及时整改,每发现一次对单位罚款 1000 元,罚当班泵站司机 200 元。3、综采队负责工作面及两巷矿压观测器具的安装、拆卸、保护工作,负责综采计算机监测系统的维护工作。矿压器具、通信线路被损坏的,对单位按原值 2 倍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对跟班队长(或队长)、技术员分别罚款 200~1000 元。4、综采队每天负责对安装在两巷超前支护段的矿用数字压力计(编号管理)同步向外前移,不得跳跃前移。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技术员分别罚款200 元/次。5、矿压业务员负责对两巷超前、切眼支柱和工作面支架初撑力进行动态检查和监控,发现初撑力不符合规定的,罚款单位 200 元/根,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 50 元/根。6、矿压业务员负责定期采集工作面矿压数据,监控综采计算机监测系统,根据矿压数据,及时对工作面进行来压预报,并经部门领导、分管矿领导审核后发送给相关单位和施工队,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矿压人员应及时编制工作面矿压观测计划,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该工作面的矿压观测总结。二、锚杆(索)抗拔力、预紧力测试1、矿压业务员负责对锚杆、锚索抗拔力进行动态随机抽查,施工队技术员必须配合。按每 300 根锚杆或 300 根以下,取样抽查一组,每组不得少于 3根,锚杆及锚索抗拔力不小于设计。如出现锚杆抗拔力不合格的,罚款单位1000 元/根,并对相关施工跟班队长罚款 200 元/根(找不到责任跟班队长的,罚单位负责人);如出现锚索抗拔力不合格的,罚款单位 1000 元/根,并对相关施工跟班队长罚款 500 元/根(找不到责任跟班队长的,罚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