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畜牧場及肉品市場自衛防疫消毒措施一、 偶蹄類動物畜牧場衛生管理作業規範:動物健康狀況是飼養成功的重要關鍵,要使動物健康狀況良好、產能提高、縮短上市日齡、減少醫療費用,有賴疾病控制工作的確實執行。疾病控制首重於預防,其後才是治療,且應從日常落實自衛防疫工作做起,這些防疫工作包括清潔、消毒、免疫、驅蟲及疾病診療等,以防止病原進入動物體內而引發疾病。主要實施重點如下:1.預防外界病原侵入畜牧場內。2.疾病檢疫、隔離及屍體處理。3.偶蹄類畜牧場清潔消毒。4.病例通報。預防外界病原侵入畜牧場內:1.1. 偶蹄類動物畜牧場應設置圍牆,做為生物安全管制屏障。畜舍大門、圍牆及柵欄須經常檢查、維修,以達門禁管制之目的。保留可監控管理之出入口,並關閉其他出入口。1.2. 偶蹄類動物畜牧場應設於容易隔離、排水及通風良好之地點,以減少各種病原之蓄積。1.3. 畜牧場應避免設置於交通要道(特別是動物集運車或運豬車時常經過之道路)。1.4. 偶蹄類動物畜牧場出入口處,須有車輪浸泡和噴霧之消毒設備。1.5. 畜牧場內之飼料槽及趕豬台等設施應設置於畜牧場靠近之道路外圍,以避免裝運飼料及動物之車輛直接進入場內。1.6. 裝運飼料、動物之車輛需進場時,該等車輛均需經過消毒池或由場內管理人員以噴霧消毒設備針對車輛輪胎及載豬台進行消毒後,始得進入畜牧場。1.7. 畜舍內禁止非必要人員、車輛等進入參觀,司機或駕駛應禁止進入畜舍,工作人員須執行更衣、換鞋、洗手消毒等步驟,再進入畜牧場內。1.8. 工作人員避免兼任其他牧場之飼養、治療及屠肉販賣工作,並避免至他場參觀訪視。1.9. 畜舍內不應混養其他畜禽動物或寵物,不同種動物應分群飼養,並防範狗、貓、鼠及鳥類等其他動物進入場內。1.10.兼營休閒娛樂之畜牧場,應避免旅客直接與飼養之動物接觸,並確實避免旅客及其車輛接觸動物排泄物或廢棄物。如接觸動物,手及衣鞋應完成清潔消毒,再予離場。1.11.隨時注意鄰近地區疫情,發現疑似案例應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2. 疾病檢疫、隔離及屍體處理:2.1. 種畜或仔畜須從清淨或熟悉畜群疾病狀況之畜牧場引進,並於未停打口蹄疫疫苗前,確定來源動物已做好口蹄疫免疫工作(口蹄疫尚未撲滅期間),並將引入動物隔離飼養檢查。2.2. 引進之種畜至少須經 3~8 週之隔離檢查,於此期間密切觀察其健康情形或進行相關疾病檢驗。2.3. 畜牧場內偶蹄類動物如發生動物傳染病,應先劃定管制區,限制畜群移動,並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