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语文教学中如何教师的主导作用奉新县宋埠中学:吴炎军 引言:在提倡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的今天,本人在教学上主张“精教巧练”,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使学生学得主动、学得轻松,并且学而有获。那么关键就在教师的主导作用。本文主要论述的是如何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及其在语文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教书育人”是一个有机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教书,是教师育人的基本手段,而育人,则是教师教书的根本目的。那么语文教学中如何做到教书育人呢?我认为精髓就在一个“导”字。导,涉及到语文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贯串语文教学的全过程。既而言之,就是导向、导学、导行。 一、导向 教学生学语文,要有正确的方向,明确的目标。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标准》)就是语文教学的导向依据。《语文标准》确定语文课程总目标归纳为“十条”,这十条并不是随意排列的,有一定的逻辑顺序。大致而言:前五条目标从语文素养的宏观方面着眼,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和“过程和方法”两个维度上有所侧重。后五条目标具体的语文能力培养方面着眼,侧重在“知识和能力”这个维度。我把它笼统地归纳为显志、明理、有方。 所谓“显志”就是充分发挥语文学科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的作用。教师必须十分重视语文学科有很强的思想性这一特点,通过情感领域的一系列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所谓“明理”指的是对学生进行有计划的语文训练,使之掌握必要的语文基础知识,了解相关学科的一些基本常识,在读、写、听、说各方面有相当的基本功底。所谓“有方”,是说以启发性的教,尤其是指导学生自学,发展学生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培养他们具有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语文标准》对各年级语文基本能力和基础知识教学要求作为分述,自成系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序”。配套的教材既体现了这个序,又有丰富的思想教育内容,在教学过程中,设计每堂课,都要考虑“志”、|“理”、“方”三因素,一堂堂课进行落实,由小到大,由点到面,形成三维导向的有机组合,搞好宏观调控,实现总体目标。 二、导学 教师认真施“导”,学生变“受”为“学”,才会带来教风和学风的转变。 导学,必须面向实际。学生之间存在差异,学生的感情在不同时间、不同条件之下会发生变化,但是,任何学生都有求知欲,都能进步。教师的责任在于眼观全体,兼爱诸生,做到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