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1-1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该项目申报单位为河北上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企业,实力雄厚,管理科学严密,组织机构健全。河北上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月,注册资金 1000 万元,开发资质暂定,法定代表人,栾东海。公司地址为清河县太行中路东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成立起就严格按照房地产企业制度要求,从项目运作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方面严抓严管;公司办公全部实现自动化,对会计业务全部进行电算化微机处理,工作效率高,准确性高。公司发扬“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出精品、创品牌”的经营宗旨,恪守“系统思考,团队学习,协作高效,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机构设置有:总经办、财务科、工程科、综合科等。1-2 项目概况:清河县上大公寓住宅小区项目位于清河县城区中心向南,新世纪大街以北,珠江街以南,泰山路以西,清河汽车城以东。该项目规划总占地 37962 平方米(合 57 亩),地界方正,地形平整。根据前期规划,用地划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南区建设为横跨东西的六层集中住宅小区,占地面积为 37962 平方米(合 57 亩);北区中央设计为小区内直行公路,两侧分别建设三幢六层住宅小区,占地面积为 37962 平方米(合 57 亩)。清河县上大公寓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98217 平方米,住宅区建筑面积为 93217 平方米,车库及其它 5000 平方米(物业 191 平方米,会所建筑面积 282 平方米)。 1-2-1 建设规模 规模确定的依据:根据清河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以地域面积确定建设规模。1-2-2 项目用地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 37962 平方米(合57 亩)。详见居住区用地平衡表 1-1。 项目用地平衡表 表 1-1序号用地构成单位面积所占比例备注1居住用地平方米1830148%2道路及硬化用地平方米8272.422%3绿化用地平方米11388.620%合 计平方米37962100%1-2-3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98217 平方米,详见项目建设规模指标一览表 1-2。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表 1-2序号项 目计量单位数值备注1规划总用地Hm23.79621-1南区及北区总用地Hm23.7962 1-1-1 构建筑物用地Hm21.9920 1-1-2道路及硬化用地Hm20.45111-1-3绿化用地Hm21.1389 2总建筑面积万㎡9.82172-1住宅区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