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5 页劳动工资统计调研报告一、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历史沿革劳动工资统计从上世纪50 年代开始, 1952 年国家统计局成立,随即进行了一次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之后劳动工资统计历经一系列变革,统计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50 年代到 80 年代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集体以上单位,主要统计全民和城镇集体职工人数和工资;1990 年- XX 年国家统计局把统计范围扩展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其统计对象为全民、集体、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 ( 内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 ,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XX年-XX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除城镇非私营单位外,增加了“三上”私营企业。XX年开始增加其他私营单位:19 人及以下的单位采用典型调查,20 人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抽样调查。XX年以后,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分为两种: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调查范围不变,私营单位调查范围采用以下方式调查:企业一套表单位全面调查。其它非一套表私营单位按就业人员分类,第 2 页 共 15 页100 人以上全面调查, 20-99 人抽样调查, 19 人以下典型调查。但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分别实施,数据没有合并使用,且抽样的数据县级没有代表性,不能推算总体,不能对外公布使用。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实行上直报,劳资报表告别纸介质上报方式。二、劳动工资统计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1. 统计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随着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XX年非国有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 %。而现行劳动工资统计主要偏重反映城镇非私营和“四上”私营企业的劳动情况,规模较小的私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并不包括在内,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不反映或不能切实地反映已逐渐成为吸纳就业主体的私营、个体等经济性质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水平,统计范围带有明显的局限性。正是由于这种落后于目前经济结构的统计规则,导致了本应给予高度重视的大多数较低工资收入的企业职工没有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已统计的恰恰都是有较高工资收入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能被普通百姓接受。以为例:城镇非私营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垄断行业,工资水平居高不下,影响全县城镇非第 3 页 共 15 页私营单位工资水平明显偏高。 XX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848 元,分别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