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释义《劳动合同法》释义与解读总 则一、 立法宗旨立法宗旨体现一部法律制定的作用和所要达到的目的。《劳动合同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以下称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注: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村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依法成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注:社会团体,是指由若干成员为了共同目的而自愿组成,并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包括党派团体、人民群众团体( 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等) 、文艺体育团体 ( 如:足协、文联等) 、宗教团体等等。注: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在《劳动法》实施后出现的一种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国务院第 251 号令 ) 。如:民办的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研院所、体育场馆、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婚姻介绍所、社区服务中心等。参考对比:与《劳动法》相比较, 《劳动合同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适用范围的规定,明确了适用于“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修改了《劳动法》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表述。其中对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已经与职工建立了聘用关系, 《劳动合同法》在附则中专门作出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三、订立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四、 企业制订规章制度的规则和程序一、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