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分 包 合 同工程名称: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承包人与有(以下简称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劳务分包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结构类型:1.4 建筑面积:1.5 分包范围:1.6 双方负责人及职务甲方负责人姓名:职务:乙方负责人姓名:职务:劳务队长姓名:身份证号码:第二部分工期2.1 分包工作期限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期:天2.2 乙方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如期开始,甲方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2.3 施工过程中如工程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工程停工或缓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2.4 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恶劣天气等非人力因素,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赶工措施,确实无法补救的工期,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经甲方同意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如未提出工期延误报告,则乙方将不能顺延工期。2.5 由于乙方原因耽误工期进度,工期不予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即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2.6 按照计划竣工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元,每延误一天,甲方罚款元,限额为工程劳务费总价的%。2.7 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甲乙双方协商超过天之外的停窝工人工费, 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天之内的停窝工损失,乙方不再主张。如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第三部分合同价款及分包方式3.1 合同价款:大写:小写:注:此价格不包含税金。3.2 分包方式:3.3 确定分包单价的依据及取费标准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 合同约定后,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若因建设方原因导致图纸变更,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固定单价包含:(1)人工费:砌体砌筑、铲探孔回填、钢筋制安、模板安拆、(商品砼及现场搅拌)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搭拆挂网等分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放小线、材料及周转工具卸车费(不含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