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XX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第1页共10页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富临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公司治理结构:组织及架构: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各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具体权限和职责。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规及内控制度行使职责。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符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按照职责设置商务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企划证券部、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职责和权限通过公司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部门及机构工作职责规第2页共10页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进行明确规范,部门岗位设置基本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公司针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制定了相应的授权审批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司其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经相关专门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职、发挥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科学决策;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