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刑法修正案八新旧法对比及解读2012-03-19 来源:百度文库浏览次数: 1565 一、新旧法条对比条目旧法条新法条修订部分解读及可考性预测1.第 17 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 17 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增加一条作为刑法第17 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可考性:★★★★★2.第 38 条第 1 款:“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第 38 条第 2 款:“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由公安机关执行。”第 38 条第 2 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 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第 3 款:“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第 4 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处罚。”增加一款作为第 2 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 进入特定区域、 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增加一款作为第 4 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处罚。 ”修改:“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修”改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原第 2 款修改后作为第 3 款)可考性:★★★★★3.第 49 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 死刑。”第 49 条第 2 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增加一款作为第 2 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可考性:★★★★4.第 50 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 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