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 2011 年全省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确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市 2009—2012 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中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加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现对我市 2011 年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市 2011 年廉租住房保障目标 1.全市 2011 年廉租住房保障目标是。新增租赁补贴 33040户;力争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 66.21 万平方米,确保竣工 5 万平方米。(具体目标详见附表一、二) 2.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各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及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要将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及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每月 25 日前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措施 1.将保障目标纳入考核内容,抓好落实。各区、县、市要根据承担的保障目标任务,在 2011 年 6 月 15 日前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并与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登记、调查、公示和初审及季度复核工作;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的资格认定工作。 2.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廉租住房保障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标准也应随之提高。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半年拟定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分标准报市政府审定。 3.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市住建局 6 月底前要组织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业务培训,解决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及社区廉租住房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调查和审复核工作遇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及审核工作。 第 1 页 共 3 页 4.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各级住房保障工作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市住建局与市监察局要在 6 月底前拟定有关“严肃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纪律的意见”报政府审定。 三、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 1.抓紧落实,确保获得中央投资补助项目全部开工。2011年我市申报中央投资补助的廉租住房项目共 38 个,其中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承建的市级统筹建设项目 12 个,各区、县(市)乡镇自建项目 9 个,工矿企业自建项目 17 个,总建筑面积约 66.21 万平方米。各区、县、市及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