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回收计划表 资金计划管理规定 1 总则。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性,加速资 金周转,提高财务部资金调度和调剂余缺能力,也为了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效益水平,特制定本规定。2 资金计划实施方式 2.1 资金收支实行各部门月度计划和周计划控制管理方式。月度资 金计划须分解至各周,形成周资金计划。 2.2 各周资金支付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月度资金支付计划总量,但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相应周支付资金计划。3资金计划实施内容 3.1 编制资金回收计划表 3.1.1 销售部等部门根据本部门区域经理、销售员所分工管辖的客户 上期及本期销售结算情况、应收账款余额,从而预计本期货款回收金额,于每周五(每月 28 日)上午 10 时前向财务部报送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公司副总审批的资金回收计划表。 3.1.2 资金回收计划表至少应包括区域经理、销售员、客户名称、上期销售额、本期预计销售额、累计应收账款余额、本期预计回收货款额、剩余应收款等信息(《资金回收计划表》格式见附件一)。 3.2 编制资金支付计划表 3.2.1 采购供应部、物流部等部门应分别根据本部门区域经理、采购 员、发运管理员等所分工管辖的原料供应商、运输承运单位、 委托外加工单位在本期的原材料采购计划、运费计划、外加工计划、此前欠付金额,从而预计本期需要支付金额,于每周五(每月 28 日)上午 10 时前向财务部报送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公司副总审批的资金支付计划表。 3.2.2 要求编制的部门资金支付计划表至少应包括区域经理、采购 员、供应商名称(或运输单位、外加工单位)、本期计划第 1 页 共 11 页采购数量、本期计划采购金额、本期计划加工费金额、累计欠付总额、本期预计支付额等信息(《资金支付计划表》格式见附件二)。 3.2.3 生产、管理等其他部门可根据部门所分管的实际经济业务(如 电费、修理费、个人借款、工资福利、银行借款等,日常费用报销除外),于每周五(每月 28 日)上午 10 时前向财务部报送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公司副总审批的资金支付计划表。主要包括计划支付项目、计划支付金额等信息(其格式见附件三“其他部门 1”)。 3.3 资金计划汇总与平衡 3.3.1 汇总、平衡资金计划。财务部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资金回收计划 和资金支付计划,并根据上期资金结余、本期资金预计回收、支付情况,调整、平衡资金支付计划,统筹、确定公司整体资金收支计划表(格式见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