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会工作报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监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工作回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精神,在各级政府和银监部门、省联社的领导下,我们组建了统一法人联社,实行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分设的法人治理结构。,监事会与理事会、经营班子一道,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社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找准角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监事会在监督力度、监督方式、监督效果等方面都有所进步,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积极主动,履行职责。1、监督理事会的重大决策活动,对理事会加快电子化建设、加大支持“三农”工作力度等事项作出的决策、确定的联社经营管理目标和任务等事项,监事会都派员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始终从维护社员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有关决策的研究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体现了“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行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基本要求。监事会认为,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理事会的一系列重要决策,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理事会会议准备较为充分,所选择的讨论议题事关联社的经营与发展,决议程序规范,符合联社实际情况,授权、授信符合章程规定,对联社稳步、健康发展作出了努力,全体理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卓有成效。2、全力支持、配合和监督经营班子经营管理活动。自联社组建以来,经营班子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大力改革,锐意创新,牢固树立支农服务观、效益观、发展观,强化科学管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实绩显著。主要表现为:存款增势良好;贷款增长稳健,结构进一步优化,不良贷款实现“双降”;效益大幅增长。在经营班子工作的具体操作过程中,监事会积极支持与配合,并在支持配合中发挥监督作用,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从监事会角度发表意见或建议,共同努力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措施的有效性。从经营班子的工作开展情况看,监事会认为,经营班子的工作符合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要求,运作行为规范,措施得力有效,工作中注重调动和发挥各种积极因素,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能部门都能恪尽职守,成绩显著。,通过合规、有效开展经营管理,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经营业务迅速发展,提升了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树立了良好的金融形象。至12月末,各项存款达亿元,较年初净增亿元,各项存款在全县金融机构市场占有率达到%,总量位居全县第位;各项贷款亿元,较年初净增亿元,各项贷款在全县金融机构市场占有率达到%,总量位居全县第位,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亿元,在全县金融机构市场占有率达到%,位居全县第位;不良贷款绝对额、占比双下降,不良贷款按四级分类口径统计为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为%,绝对额较年初减少万元,占比下降个百分点;完成净利润万元,同比增长%,加上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万元,实际利润为万元,同比增长万元,增长%,创历史最好水平。找准角度,改进方式,科学规范监督。1、正确处理监督和被监督之间的关系。监事会、理事会、经营班子和各职能部门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互相监督、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的关系。监事会工作一直注意不干预理事会、经营班子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尊重理事会和经营班子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权,通过正当渠道、相互探讨研究解决必要的提案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团结一心、目标一致,保证了联社决策、办事的民主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2、完善监督体系,努力探索监督工作新思路。监事会定期召开监事会议,会议重点对理事会拟订的各项决议草案、经营班子通报的近期工作,财务经营情况以及阶段性的重大工作事项,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讨论;同时认真总结监事会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和收集社员意见和建议情况;建立监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