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发布时间:浏览次数:刖言本规范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附录、附录、附录、附录、附录、附录为资料性附录。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管理。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殷跃平、张作辰、彭轩明、张茂省、郑万模、赵松江、郭建强、张开军、李晓春、黎力、刘安云、张斌、马飞、孙党生、陈红旗、杨旭东、魏兴丽。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负责解释。引言为提高滑坡勘查技术水平,统一技术标准,确保防治工程地质依据充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在充分研究国内外有关滑坡勘查技术标准和较为成熟的方法技术基础上,并结合市政与工程建设,自然地质景观保护等编写而成。本规范将滑坡勘查作为动态过程,并将监测作为组成内容,强调采用信息反馈法进行全过程勘查,全文共分十三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滑坡与崩塌分类及危害分级、滑坡调查、可行性论证阶段勘查、设计阶段勘查、施工阶段勘查、主要勘查方法、物理力学试验与稳定状态分析、竣工地质报告等内容。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滑坡与崩塌分类及危害分级、可行性论证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勘查以及应急治理的勘查要求,并规定了主要勘查方法、物理力学试验与稳定状态分析、竣工地质报告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自然滑坡防治工程的勘查,也可用于水利水电、铁道、交通、城建、矿山等行业的滑坡防治工程勘查。本规范中除特别注明外,可适用于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一土工试验方法标准一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一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一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滑坡地质体沿地质弱面向下滑动的重力破坏。滑坡通常具有双重含义,可指一种重力地质作用的过程,也可指一种重力地质作用的结果。注:本规范中泛指已经发生的滑坡和可能以滑坡形式破坏的不稳定斜坡或变形体。崩塌地质体在重力作用下,从高陡坡突然加速崩落或滚落跳跃。具有明显的拉断和倾覆现象。注:本规范的崩塌包括了危岩体和崩塌堆积体。危岩体被多组不连续结构面切割分离,稳定性差,可能以倾倒、坠落或塌滑等形式崩塌的地质体。变形体受重力作用,未形成清晰滑移或崩塌的地质分离体,在开挖等人工扰动下,即易转化为滑坡或崩塌。滑坡勘查通过调查、测绘、勘探等手段,对滑坡区进行的地质工作,提出综合报告和图件。重大地质结论变化勘查出与前期地质结论明显不符的地质现象,或地质过程,防治工程方案必须进行较大修改、补充或调整。信息法根据监测或施工揭露等获得信息,及时深化对滑坡体的认识,指导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滑坡防治工程可行性论证阶段对滑坡防治的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等比选研究,含规划立项阶段。对应勘查阶段为初步勘查。滑坡防治工程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也可合并为一个设计阶段。对应勘查阶段为详细勘查。滑坡防治工程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图实施滑坡防治工程。对应勘查阶段为补充勘查。总则滑坡防治工程勘查针对性强,应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及时分析掌握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应根据滑坡危险区的地质条件、工作阶段和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滑坡防治工程勘查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其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应引起滑坡滑动。勘查中发现与前期地质结论不符的重大地质结论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业主单位。基本规定对应于防治工程的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施工等阶段,可将滑坡和崩塌勘查划分为滑坡调查、可行性论证阶段勘查、设计阶段勘查、施工阶段勘查四个步骤。对于规模小,结构简单,治理工期短的滑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勘查阶段,简化勘查程序。地质条件简单的崩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