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都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农林渔业局)二○○六年四月前言都市农业是指城市化地区的,紧密依托城市、并服务于城市的农业。由于都市农业得益于城市相对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科技的支持,加之人才和管理上的优势,都市农业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农业最先进的形式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从发展“创汇农业”到发展“三高农业”,进而快步走上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道路。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极大地影响了我市农业发展的进程使农业生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促使农业向着更复杂、更独特、更富有都市气息的多目标、多功能系统转变。虽然我市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严峻的问题:农业的发展空间受到很大的挤压、环境污染严重、农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等,这些都大大制约了我市农业的进一步发展。2004年深圳“两会”期间,市政协在大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快深圳都市农业发展的建议案》,充分阐述了我市发展都市农业的必要性和意义,并对都市农业的发展提出了9条建议:如“把深圳建成农副产品安全区、拓展高附加值及优良品种的种植、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农业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发展域外农业、生态风景林建设、提高农业附加值、加强农业科技”等。2005年5月,深圳召开了第四次党代会。会上第一次全面且系统地阐述了2005年初提出的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战略构想。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要求新时期深圳都市农业发展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建设“效益深圳”,建设产业发达的深圳,无疑要求各产业要协调发展。我市在电子科技、工业技术等高科技产业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优势。发展与我市发达经济相适应的都市农业,是农业本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深圳整个产业发展的要求。建设“效益深圳”,要求我市农业要走绿色、高效道路,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来不断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建设可持续发展型的农业。建设“和谐深圳”,建设安定文明的深圳,对我市农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即具有保障全市安全农产品供应和具备应付突发性公共危机(如SARS、禽流感、猪链球菌以及动植物疫情等)时的农产品动员和协调能力。同时建设“和谐深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深圳,更要求农业提供生态保障功能,建立人与自然、都市与农业和谐的生态环境。2006年3月,深圳市“两会”期间,提出深圳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策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此外深圳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提出深圳要走“生态型”都市农业的发展道路。因此,对于深圳农业,发展高效益、集约型、生态型的都市农业是必然选择。目前,我市农业总体上已进入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期阶段,实现了农民向居民的转变。如何抓住新一轮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与发展模式,努力建设符合国际化大都市形象、具有“深圳特色”的都市农业体系,是“十一五”必须思考的紧迫性问题。为了应对挑战,科学有序的推动深圳都市农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划。《深圳市都市农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分析“十五”期间农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对“十一五”期间都市农业发展优劣势、机遇及挑战的分析,提出:深圳都市农业的发展模式为“以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模式”;功能定位为“农产品安全保障功能,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功能,外向型功能,观光、休闲、教育功能,城市生态屏障功能”;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实现农业的六个转变”;发展总体思路为“贯彻一个战略,采用二大理论,突出三大工程,实现四化五重点”;发展定位为“一个窗口、一个中心、一个基地”;并提出构建深圳“八大主导产业六大保障体系、三十九项重点项目”的都市农业“十一五”发展框架。第一章“十五”时期回顾与总结“十五”期间农林渔业发展状况及主要成就“十五”计划是深圳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农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农业在耕地锐减、环境恶化、农用水缺乏等逆境中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新路子,通过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的种子种苗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