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精选五篇]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20XX年4月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物资供应部项目管理部调度室行政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以上单位行政正职(二)领导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第1页共8页(三)各部门职责1、生产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2、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3、调度室。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矿建基建期:每月对全XX县区巡查一次矿井生产期。每月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XX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XX县区巡查一次,每周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2、基建期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项目管理部、党总支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进行XX县区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可能因采矿塌陷引起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3、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4、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工程建设区、学校、公路等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5、对于采矿造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1)造成裂缝并可能塌落的建筑;(2)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3)造成公路塌陷断落段等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1、发现地质隐患后,按照生产技术部划定的3级以上危险区,由项目管理部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2、回采后对于3级以上危险区的地面建筑,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威胁区,项目管理部要书面通知业主避灾明白卡,注明危险区范围、可能出现的隐患第2页共8页等。3、对于可能威胁他人安全的3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项目管理部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4、项目管理部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1、矿值班长为矿当日的地质灾害隐患接受、协调处理值班长。矿值班调度员为地质灾害隐患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2、值班期间,调度员接到XX县区任何地方的地质灾害汇报(出现建筑裂缝、地表崩塌滑坡等),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部长并同时汇报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由生产技术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情况。1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3、生产技术部根据核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可能立即发生险情,对于可能立即发生险情的地区,由调度室协调,项目管理部要立即通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撤离险区,妥善安置,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汇报。4、对于日常的巡查及监测,生产技术部汛期每周将新增隐患、原地质灾害隐患的变化、危险区的警示标志情况、受危险区的人群掌握避险情况等进行总结,书面汇报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并发放至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要根据情况组织制定防治措施,并将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1、对于因采矿引起的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地质灾害,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协调进行立即治理,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2、矿井生产后,项目管理部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