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产业停止作业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零打碎敲事故,进一步提高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保证非煤产业安全生产,特对非煤产业停止作业作如下规定: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停止作业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3、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用品容器、安全设施、起重器具、登高用具、厂内运输工具未经取得相关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的、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并危及安全生产的;5、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6、生产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规程要求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措施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的;7、对于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且未进行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的;8、承、发包工程,承包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发包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9、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10、进行大型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检修等危险作业,不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无专人现场统一指挥,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11、在禁火区域,擅自进行动火作业及其他违反动火管理规定的,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氩弧焊工作场地工作时通风排毒设备失效的;(2)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部位未执行动火申请的;(3)密闭容器内无进出风口和通风设备且容器内照明电压超过12V的。1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或应办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而不办,就组织生产,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1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技术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14、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15、生产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力或无针对性的;16、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的;17、不佩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危及人身安全的;18、灾害性天气强令工人上班无法保证安全作业的;19、违反规程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不按设计进行施工、生产的;20、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条例、行业安全规程,危及安全生产的;21、带电作业及其他违反供电管理制度的;22、对于同一地点施工作业违章人数在三人以上的,同一地点或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6条以上的;23、工作场所的有毒气体浓度超过标准(气体浓度标准:氯气1mg/m3、氨气30mg/m3、硫化氢10mg/m3、三氯氢硅<20mg/m3、光气0.5mg/m3、CL21mg/m3、CO30mg/m3、甲醇50mg/m3、异酯0.05mg/m3、氯酸甲酯3.5mg/m3、氯化物0.3mg/m3、三氯化磷0.5mg/m3、甲基对硫磷0.1mg/m3、硫酸二甲酯0.5mg/m3、黄磷0.03mg/m3、三甲胺10mg/m3、甲醇50mg/m3、甲苯100mg/m3、二氯乙烷25mg/m3、酚5mg/m3、氰化氢0.3mg/m3、吡啶4mg/m3)的;24、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5、违反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的;26、违反其他行业规程、标准安全生产禁令,危及安全生产的;27、违反非煤产业各生产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自行制定的停止作业管理规定的。二、检查必须按下列说明执行1、检查内容:(1)检查资料,防范措施的制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要求,防范措施是否切实可行。(2)监察现场,查看防范措施是否落实。2、检查说明:(1)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国家标准、规程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应予以保证,纳入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概算,优先安排,中途不得截留或挪用,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安监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