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学习心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习心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个人理解。我公司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个人理解。我单位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个人理解。我单位配置了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了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个人理解。我单位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个人理解。我单位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个人理解:我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1页共2页(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个人理解:我单位设有专职安全员和部门兼职安全员,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演练。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个人理解:我单位严格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产品。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理解:我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的。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个人理解。我单位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并开会讨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供应组兼职安全员:侯春艳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