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专项整治计划3篇第一篇一、目的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题,以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为重要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餐饮、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放射、学校等领域的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有力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专项整治活动和主要内容(一)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无证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时间安排:4~6月整治对象:无证餐饮单位整治内容。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2.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时间安排:6~8月检查对象。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检查内容。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相关卫生制度建立,食物中毒预案制定及其执行情况。3.“中秋国庆”食品安全、餐饮具消毒效果专项检查时间安排:8~10月检查对象: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内容。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相关卫生制度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情况;熟卤菜安全;餐饮具消毒等。(二)医疗市场专项整治第1页共11页4.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时间安排:1~9月整治对象: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个人和机构整治内容。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人员未在登记注册地点行医和未按照注册执业范围行医的行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医托”行为。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执法检查时间安排:5~10月检查对象。各医疗机构。检查内容。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未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从事抗菌药物处方调剂;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三)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6.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时间安排:4~11月整治对象。大型商场、超市、书店、影院、车站及候诊室等。整治内容。对上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通风、噪声等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对控烟措施、通风换气设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场所消毒以及饮用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7.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专项整治时间安排:4~11月整治对象。使用集中空调的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整治内容。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组织定期清洗消毒并开展卫生状况检测,相关卫生学检测、评价报告作为卫生许可证发放、复核审查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试行清洗消毒效果评审验收制度。8.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第2页共11页时间安排:6~9月检查对象。游泳场馆。检查内容。游泳场馆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执行、卫生设施和安全设施及其使用、人员体检与培训、池水水质的检测与质量等情况。(四)放射、职业卫生专项整治9.二手放射诊疗设备许可使用专项整治时间安排:5~6月整治对象: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整治内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对开展放射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二手放射诊疗设备的许可情况。10.放射诊疗机构受检者防护用品专项整治时间安排:3~7月整治对象:从事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单位整治内容。x射线影像诊断受检者防护用品达到“三化”,即“配备标准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要求辖区内的放射诊疗单位受检者防护用品必须按统一标准配备,每位受检者在接受放射诊疗过程中必须规范使用防护用品,放射诊疗单位必须制定受检者防护用品的使用制度、考核制度等。11.职业性健康体检机构专项整治时间安排:11月整治对象: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服务机构整治内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