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镇小学严禁教师违规补课责任状为确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严格禁止收费性质的补课和辅导班,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此责任状。1、不得面向学生举办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类节假日有偿兴趣班、特长班和补习班。2、一律不得利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收费补课或以上新课为名进行收费补课。3、不得将校舍、场地和其他设施租借给团体和个人用于针对初中和小学生的有偿补课。4、不得在家或到其他场所组织或参与针对中小学生的有偿家教、补课,不得参与学生家长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5、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暗示、动员、诱导或直接、变相地迫使本校学生参加任何单位及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6、因有偿补课等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由有偿补课者自行处理,与学校无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对有令不止,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属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取消年度所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外,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此责任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校长(签字):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