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的感悟篇一:学习法律一年的感想学习法律一年的感想不知不觉中,学习法律已经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大的感想就是:法律人的思维与一般人的思维的确是不一样的。很简单的一件事就是,一般人认为学法律的人喜欢钻牛角尖,鸡毛蒜皮的事愣是扯不清。比如说,当别人对你破口大骂,恶语相向,诽谤你的名誉时,你会选择怎样面对。常人就是能忍则忍,反正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跟他们一般见识,做一个修养高尚,洁身自好的人。这样就啥事也没有了。但是法律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会认为这是一件大事。因为他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利,我的名誉受到损害。他们的权利意识很强,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分的很清楚。他们一般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但别人也休想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法律的世界里,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应该平等的受到对待。他们喜欢较真,美其名曰:要牢牢的树立法律的信仰。他们还常常愤世嫉俗,大部分是愤青。他们常常认为,政府这个对方没做好,哪个地方没做好,没有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每每看到政府的官员的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他们也不搞搞清楚,为什么他是官员,他能管理我们的老百姓。他们的权力怎么来的,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只是暂时委托他们去管理我们这个国家,管理我们这个国家的人民。让我们再反过来看看某些官员的雷语,什么站在党这边,还是站在群众的那边,又或是哪个迟迟找不到的有关部门。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嘛。对法律最重要的一点的理解就是,法律就是规定权利义务的文书。你能干什么,你又不能干什么,这是必须明确规定的,按照这个规定来做,这个社会就和谐了,人民也就安居乐业了,国家也就长治久安了。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这就是法律。篇二: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第1页共9页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一、社会性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二、规范性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第2页共9页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