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赁合同(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第一部分┌─────────────────┬────────────────┐│1.船舶经纪人│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代号:barecon“a”││├────────────────┤││2.地点和日期│├─────────────────┼────────────────┤│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4.租船人/营业地点│├─────────────────┼─────────┬──────┤│5.船名(第8条)│6.船旗国和登记国│7.呼号│││(第8条)││├─────────────────┼─────────┼──────┤│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9.总登记吨位/净登│10.建造时间/││轮、冷藏船或客船)│记吨位│建造地点││├─────────┴──────┤││11.总载重吨位(约计)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12.船级(第8条)│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14.其他项目(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15.交船港(第1条)│16.交船时间(第│17.租船合同取消│18.还船港(第3│││2条)│日期(第3条)│条)│├─────────┴───────┼────────┴───────┤│19.连续日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20.进干船坞周期(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21.航行区域范围(第4条)│├─────────────────┬────────────────┤│22.租期│23.租金(第9条)│├─────────────────┼────────────────┤│24.支付币种及方式(第9条)│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帐户│├─────────────────┼────────────────┤│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27.抵押(第10条);如无抵押免填││(选择适用第21条)││├─────────────────┼────────────────┤│28.保险(海水险和战争险)(按第11条│29.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船东││(e)或按第12条(k)说明船舶价值填列)│投保的附加险│├─────────────────┼────────────────┤│30.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租船人│31.经纪人佣金及付给谁(第24条)││投保的附加险││├─────────────────┼────────────────┤│32.潜在缺陷(只有发现的期限与第1条│33.适用的法律(第25条)││不同时才填列)││├─────────────────┼────────────────┤│34.仲裁地点(第25条)│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36.如协议有包括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则列明附加条款条数│└──────────────────────────────────┘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栏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签字:船东(出租人)│签字:(租船人)(承租人)││││└─────────────────┴────────────────┘第二部分1.交船港船舶将在第15栏栏中列明的港口中租船人指定的备妥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接收。船东应在交船前和交船时做到克尽职责使船适航,并在船壳、机器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准备好投入下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