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镇农机年检通知与全镇农村退休干部补贴待遇通知汇编全镇农机年检通知为加强管理,确保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各类农业机械的安全运行,有效遏制农机事故隐患,建设“平安农机,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农机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我镇年农业机械年度检验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年检的范围凡年1月1日前已申请登记并领取牌照的拖拉机(含手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均应参加年度检验。二、年检的时间安排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及本镇的实际情况,我镇的农机年检时间安排为:年12月上旬至年2月底,由镇农机服务站对全镇所有在册机械进行预检,3月上旬组织拖拉机喷漆、喷号(具体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另行通知),3月下旬迎接市农机局对我镇农机年检工作的检查验收。三、年检的方法这次年检工作主要实行进村集中检验和入户检验两种方法。集中检验就是对那些基础较好的村庄,由各村委负责组织本村所有在册机械到办公室集合,镇农机部门派人现场集中检验,办理有关年检手续。入户检验就是对那些基础较差、难以将本村机手集合起来的村庄,由各村委安排专人带领农机部门工作人员,逐户逐台办理年检手续。四、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1、年度农机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农机部门第1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工作,确保全镇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镇政府继续把农机工作列入对农村干部的考核,对农机年检率达不到95%以上的村庄,考核时要扣除该项一半以上的分数。2、全镇面上农机年检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化田间地头、场院,从严查处脱检、漏检、逃检、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对那些经多次教育仍拒不改正的,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从严处罚。第2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镇农村退休干部补贴待遇通知为适应新形势的进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广阔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干部队伍,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镇实际,经讨论决定,对全镇农村退休干部补贴做一调整。具体如下:一、农村退休干部待遇人员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1、连续任正职三十年以上的(含三十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调至60元;2、连续任正职二十五以上的(含二十五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调至50元;3、连续任正职二十年以上的(含二十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调至40元;4、连续任正职十五年以上的(含十五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调至30元;5、连续任正职十年以上的(含十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调至20元;6、连续任正职五年以上的(含五年),发给一次性生活补贴600—1000元。二、退休条件以党委审核为准,退休时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即时享受退休待遇(年满五十五周岁,但仍在村任实职的,待退出实职后,方可享受相应退休待遇);退休时未满五十五周岁的,自年满五十五周岁起享受相应退休待遇。三、未经镇党委批准,擅自离职、退职的,被党委免职或撤职的,一律不享受退休待遇。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享受退休待遇;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经镇党委讨论,撤销其退休待遇: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拘役以上刑事处罚的;2、违反党纪政纪,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不积极仔细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不配合党委、政府工作,不履行应尽义务,经教育拒不改正的。五、本文由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之前所发文件中与本文规定相抵触的,以本文规定为准。六、本规定自年元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