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该如何界定知识分子对“知识分子”的政治社会学传统界定的局限时下,“知识分子”成了一个很值得玩味的概念,有的人以“知识分子”自居,有的人却别出心裁地自称“知道分子”。那么,在我国的社会环境中,究竟该怎么界定“知识分子”呢。对于“知识分子”,历来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与对待方式。迄今我们看到的最典型的界定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政治社会学的界定。如《辞海》1989年版对知识分子的界定是:“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如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教师、医生、编辑、记者等。在社会出现剩余产品和阶级划分的基础上产生,……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分属不同的阶级。”这种界定有几个理论上的问题:第一,它对概念内涵的表述,除了“一定文化科学知识”和“脑力劳动者”外,并没有其他特殊的规定。就是说,凡是“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都应该属于“知识分子”。但是,在接下来的外延表述中,却又做了特殊的限定,小心地略去了像有相当学历的官员、职业政治家、管理者、企业家和商人等。他们算不算“脑力劳动者”。算不算“知识分子”。如果就这个问题追问下去,我们就会从下一点得到启示。第二,这种界定的最终落脚点,显然在于确定知识分子的“政治对象”性质。它是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来说明“知识分子”是一个怎样的对象群体。正因为如此,它才不需要把这些管理者本身包括在内;而且在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为经纬的思维框架内,这种划分也必然最终归结为关于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问题。显然,这种界定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和实践可操作性。但这样一来,概念的外延与内涵之间不对应就显得很突出,关于知识分子的理解也就更复杂了。例如,对于“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应该掌握何种标准。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人便可被称之为“知识分子”;到了九十年代,第1页共4页一般人们心中的“知识分子”至少要有大专以上学历。显然,如果不这样“水涨船高”,那么在教育不断普及提高的情况下,“知识分子”将因其队伍不断扩大,或因其概念泛化,而逐渐失去特殊意义。但是,如果“水涨船高”仅仅为了保持“知识分子”永远只占少数,那么这种人为保持的根据和意义何在。再如,划分的标准究竟是根据学历还是根据职业,也必然出现矛盾。多年来,我国大批有一定学历的人长年从事(科技、文艺等之外的)非专业技术职业,有的甚至在工厂农村成了直接的体力劳动者,但他们仍然被以各种方式单独看待,继续被称作“知识分子”、甚至“知识分子干部”等。这时“知识分子”概念虽然只剩下学历出身的含义,但在心理和政策上,却往往带有某种特殊的政治歧视意味。凡此种种都说明,这种界定方式的科学可靠性有待于检验和反思。对“知识分子”的文化社会学界定的不足近年来,一些媒体把“知识分子”称为“社会的良心”,还有媒体评选出“公共知识分子”。但从您刚才所讲的界定中,显然看不出这一种涵义来。那么,这种界定又是怎样的一种来历呢。这就是我说的第二种界定方式,其涵义属于文化社会学的界定。它主要是来自西方、特别是欧洲的一种理解方式。《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知识分子’一词最早是指十九世纪俄国中产阶级的一个阶层。这样一些人受现代教育及西方思潮的影响,对国家的落后状况、沙皇的专制独裁产生不满,并在法律界、医务界、教育界、工程技术界建立了自己的核心,也包括了一些官僚、地主和军官。”“西方人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等)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充分实现。……这种涵义的‘知识分子’首先也必须是以某种知识技能为专业的人,……但是如果他的全部兴趣始终限于职业范围之内,那么他仍然没有具备‘知识分子’的充分条件。根据西方学术界的一般理解,所谓‘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专业工第2页共4页作以外,同时还必须深切地关怀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是超越个人(包括个人所属的小团体)的私利之上的。”这种界定把知识分子理解为社会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