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上的讲话在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上的讲话aaa(2010年4月10日)同志们:这次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县林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全镇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成效。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我镇地处平原,林地面积虽然不大,但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加快林业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林地的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可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务林兴林的积极性,促进森林资源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特色林果产业、生态旅游、林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有效吸纳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可以有效落实林业责任主体,调动各类经营业户的管护积极性,对于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搞好森林防火意义重大。根据全县统一安排,我们今年要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任务非常艰巨。要求大家务必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充分调动第1页共5页一切力量,真正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年底以前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为建设工业强镇、农业特镇、商贸大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明确任务,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我镇集体林地资源现状是:有林地1.19万亩,森林覆盖率21.29%,集体林地800余亩。总体目标是:今年全面完成以明晰产权、明确经营主体、确权发证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真正落实“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在此基础上,再用一年时间,通过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建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林业要素市场和林权有序流转机制,规范林业管理,提高林业服务水平,最终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的目标。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坚持正确方向,明确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这次改革,是对以往林地、林木承包管护情况的一次大普查、大验收,是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主要任务和核心是明晰产权。在坚持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承包经营等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要坚持以分为主,把适宜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通过家庭承包落实到户。不适宜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确权发证是林权改革、明晰产权的关键,对产权已明晰的林地,要在程序合法、手续齐备、四至清楚、权属明确、证地相符、基础组织和林农无异议的基础上,及时签订合同、核发林权证书,确保改革彻底到位。(二)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能强求一律,防止一刀切。对适宜分户经营的林地,要采取家庭承包的形式,按人均分配到户经营;对不适宜分户经营的林地和荒滩、荒地,可依法通过招标、出租、拍卖等形式,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社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滩、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转让给有能力的第2页共5页单位或个人;对集体统一经营效果较好的商品林,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同意,继续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均分给村民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对以毁林开荒、开矿采砂等非营林行为为目的、未按合同完成绿化和管护任务的,限期完成绿化任务,确实无能力开发的依法收回重新落实经营主体;对于目前承包林地面积较小、收益不高的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