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局年度机关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根据《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二〇一五年对县级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汉计生领办〔2015〕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防震减灾局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没有出现违法生育的情况。按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将城镇居民列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范围的通知》要求,我局做好本单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检查对象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要求对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进行优生健康教育。将“三结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联系乡镇选择好帮扶户和帮扶项目,做好“三结合”帮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坚持“以房管人”的原则,建立单位→职工(房主)→租房户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制订工作制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敦促本单位流出职工家属或子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人员无违法怀孕、生育;与流入本单位(或本单位职工)租房、务工人员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无违法怀孕、生育的情况。我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局议事日程并有记录,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落实,完成当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报刊杂志征订任务;组织职工和本部门暂住人口学习、传达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按照汉人口计生发〔2008〕5号文件要求,做好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工作,并按时向财政局上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领取花名册》;按照汉府办发〔2008〕5号文件第1页共2页落实本单位独生子女探视外县父母和本单位独生子女父母探视外县独生子女假期,假期视为出勤,并严格政策界限上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领取花名册》。在制定惠民政策时,按要求向独生子女户和政策内生育的双女户倾斜。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