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苍溪县妇幼保健院•(一)乙型肝炎妊娠条件1、HBsAg携带者:基础检查正常,且一年内随访3次以上,血清AIL和AST均在正常范围内,可以妊娠。2、急性乙型肝炎:基础检查正常,功能恢复后半年,可以妊娠。3、慢性乙型肝炎:静止期,基础检查正常,可以妊娠;活动期,ALT持续或反复升高,建议抗病毒或保肝治疗,ALT正常后妊娠。•(二)孕前、孕产期保健1、孕前全面检查,看是否适宜妊娠。2、定期复查肝功,每6个月复查一次肝脏B超。3、加强营养以保证孕妇的热量及营养需求。4、肝功能异常者一部转诊到位,禁止让病人往返奔波加重病情。5、分娩时,严格仔细操作,以减少母婴传播,防止和避免产后出血。6、产后注意休息、复查肝功能,如出现ALT升高,应转传染科治疗。•(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的管理1、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应用出生后6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100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μg重组酵母或20μg中国仓鼠母细胞(CHO)乙型肝炎疫苗,在1个月和6个月时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也可在12h内线注射HBIG一针,一个月后注射第二针HBIG,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10μg重组酵母或20μgCHO乙型肝炎疫苗,间隔1和6个月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HBIG使用禁忌症:超敏性体质,IgA缺乏•HBIG使用后6周-3个月可降低减毒活疫苗的作用:麻疹疫苗、风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水痘疫苗。•2、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范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分别在1个月(1-2月龄)和6个月(5-8月龄)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24小时内未能及时接种,仍按上述时间间隔要求尽早接种。第二针或第三针滞后,应尽快补种。第二针和第一针间隔不得少于一个月。如第二针滞后时间较长,第三针与第二针时间间隔不得少于2个月,且第一针与第三针时间间隔要在4个月以上。•3、婴儿喂养新生儿在出生12h内注射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可接受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的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