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酒城嘉苑项目(一期)抗震支架施工安装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春江酒城嘉苑(一期)抗震支架安装工程工程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春江酒城嘉苑项目(一期)除23号楼以外的抗震支架的采保、运输、安装、验收、质量保修等。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贰千叁拾陆元整(小写:¥1862736.00元)[含抗震支架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只计取基本费)、规费(按企业取费标准计取,如无取费标准即按照最低标准计取)、增值税、质量保修费、检验费等全部费用],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增加工程量除外)。第四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抗震支架质量满足国家现行有效的质量检验标准执行,产品需符合《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合格标准。2.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个抗震支架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即乙方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无条件更换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五条、履约担保及货款支付方式1.履约保证金为了确保乙方能按合同履约,比选人应在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如没有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由发包人自行确定顺延或重新比选。履约保证金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当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抗震支架安装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全部无息退还至乙方原账户。2.货款支付方式2.1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10%的定金;2.2乙方一期全部抗震支架到场并经甲方、监理验收确认后(此验收仅针对数量及外观瑕疵,不代表对设备是否具有隐蔽瑕疵的验收)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60%,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初步结算价的80%;2.3乙方按照合同完成一期全部抗震支架的供货、安装,并经监理、业主、质监站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应的过程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0日内无息退还;若有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扣除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及甲方其他损失费用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质保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2.4乙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5付款流程:施工单位申请f监理单位审核f跟踪审计审核f甲方现场代表审核一甲方相关部室审核一甲方法人代表审批。2.6以上付款要求时间均为甲方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日开始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应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条、施工要求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和现场考察,及时组织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根据图纸及时组织施工。2.施工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春江酒城嘉苑项目现场。第七条、甲方义务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作业面。2.提供施工场地道路、设备的储存场地。3.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口。4.按乙方要求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5.提供建筑施工图纸一套,若需要多套图纸时甲方有偿提供,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第八条、乙方义务1.乙方代表:联系电话: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即时提供相关预埋资料。3.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相关报表和计划。4.执行甲方施工现场一切管理制度和要求(包括保卫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自身一切施工安全责任。5.乙方承担已完未交验工程的成品保护。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甲方管理相关要求执行。7.乙方在施工安装过程均有义务与甲方、设计人、其他相关专业的协调沟通,乙方积极配合。8.按甲方要求,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相关资料、文件,以便业主能按照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件。9.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保。10.除本工程规范及图纸所述外,整项工程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备案的企业标准以及其它一切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和守则。若规范和图纸及其它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则应采取较严格的标准执行。11.在安排物料和设备运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