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庙中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为了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减少流生、控制流失率,制止中学生辍学。特制定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如下:一、成立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卫军副组长:李建勋成员:薛涛姚红兵祝建平程林静王斌王建卫任艳萍二、“控辍保学”工作制度。(一)、责任制度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期同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二)、学籍管理制度1.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人口档案资料,。2.在规定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3.确定专人管理学籍,严格转入转出制度,手续健全、档案完善。(三)、跟踪制度期初对各班级未到校注册学生进行摸底,并对这些学生造册建档。学校及时组织教师对未到校注册学生进行家访,并填写好家访记录表。班主任对每个辍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四)、救助制度为制止辍学,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杜绝因贫困而辍学现象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1.班主任要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所了解,及时家访,对于人均收入低于全镇平均收入的学生列为本班救助对象。2.对于全镇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入学,由镇民政部出具证明,学校适当减免费用。3.开展扶困助学活动,通过手拉手、一帮一的形式,切实保证贫困生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五)、家访制度为保证控辍保学目标的顺利实现,及时了解学生动态,特制定家访制度。1.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及时沟通学生校内外表现,做到对症下药。2.发现学生厌学情绪,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家长协助学生做好工作。3.对于产生辍学想法的学生,班主任及任课更要及时地进行家访,对家长讲清学习的重要性,及时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例,以保证完成“普九”学业。4.每次家访要做好家访记录。(六)、后进生转化制度1.对于本班的后进生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2.针对本班的后进生,班主任及任课对每一名后进生做好转化的计划、实施步骤等记录,因材施教,个别辅导和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有机结合,进行培优补差,使其尽快转化。三、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考评(一)、奖励标准1、七年段标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评。上学期达到0辍学率的,绩效考评奖励300元;出现1人辍学的,此项不予奖励。下学期达到0辍学率的,绩效考评奖励300元;仅1人辍学的,绩效考评奖励200元,出现2人辍学的,此项不予奖励。2、八年段标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评。上学期仅辍学1人的,绩效考评奖励300元;出现2人辍学的,绩效考评奖励200元;出现3人辍学的,此项不予奖励。下学期辍学2人以内(含2人)的,绩效考评奖励300元;出现3人辍学的,绩效考评奖励200元;出现4人辍学的,此项不予奖励3、九年级标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评。上学期辍学人数在2人之内(含2人)的,绩效考评奖励300元;辍学3人,绩效考评奖励200元;辍学4人,绩效考评奖励100元;辍学5人及以上的,此项不予奖励。下学期考评标准同上学期一样。(二)关于评优评先1、对于巩固控辍保学效果最差的2个班级,班主任不能评为先进班主任,班级不能评为先进班级。2、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把学生赶出教室,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教师文明施教,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有发现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厌学、辍学的,取消教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岗位责任分中扣除控辍工作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