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值班与避碰》《船舶值班与避碰》第二条责任1.本规则条款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遵守本规则条款的任何疏忽,或者按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所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2.在解释和遵行本规则条款时,应充分考虑一切航行和碰撞的危险以及包括当事船舶条件限制在内的任何特殊情况,这些危险和特殊情况可能需要背离本规则条款以避免紧迫危险。条款的基本内容1.疏忽条款其中心内容是不免除由于各种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2.背离规则其中心内容是应充分考虑到某些危险和特殊情况下为避免紧迫危险可能需要背离规则某些条款的情况。《规则》的各条规定,是船舶避免碰撞共《规则》的各条规定,是船舶避免碰撞共同遵守的一般原则措施规定。不可避免的同遵守的一般原则措施规定。不可避免的还存在着条文中没有规定危险情况,或特还存在着条文中没有规定危险情况,或特殊情况下遵守规定尚不能避免的危险存在殊情况下遵守规定尚不能避免的危险存在,因此除规则的各条规定外,还必须对船,因此除规则的各条规定外,还必须对船舶应尽的责任作出认真的规定,以期《规舶应尽的责任作出认真的规定,以期《规则》更加全面而有效的杜绝一切可能避免则》更加全面而有效的杜绝一切可能避免的危险。《规则》的第二条就是为此目的的危险。《规则》的第二条就是为此目的而制定的条款。而制定的条款。责任条款《规则》第二条总结了以往的经验,规定了两种责任:(1)不免除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因任何疏忽造成各种后果所承担的责任;(2)为了避免紧迫危险而赋予了驾驶员可以背离规则采取避让行动的责任。一、一、有关任何疏忽的责任有关任何疏忽的责任碰撞事故的发生原因绝大多数是“人为失碰撞事故的发生原因绝大多数是“人为失误”,约为事故的误”,约为事故的8080%,往往是由于驾驶人%,往往是由于驾驶人员没有全面遵守《规则》的规定,疏忽大意,员没有全面遵守《规则》的规定,疏忽大意,判断错误,措施不当或错过时机,属于责任事判断错误,措施不当或错过时机,属于责任事故。为此,《规则》第二条故。为此,《规则》第二条11款规定:款规定:““本规则各条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本规则各条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对遵守本规则各条的任何疏忽,船长或船员由于对遵守本规则各条的任何疏忽,或者对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或者对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任。”人为因素还要考虑某些组织上和习惯上人为因素还要考虑某些组织上和习惯上有牵连的因素。有牵连的因素。1.疏忽的含义疏忽在碰撞法中解释为过失,可以理解为:(1)应当戒备而未戒备或戒备不足;(2)应当预见而未预见或预见不准;(3)应当判断而未判断或判断有误;(4)应当行动而未行动或行动不当;(5)不应当行动而盲目行动等。提出了两种疏忽:2.对遵守本规则的任何疏忽指明各种船舶必须全面遵守《规则》所作的各条规定,不得有任何疏忽,以免引起相遇船舶的误解和判断上的疑惑,导致避碰动作不协调而发生碰撞。这是最常见的疏忽,规则要求在遵守规则各条时不得有任何疏忽。遵守本规则各条的疏忽表现在:(1)应当遵守的情况下不(未)遵守规则;(2)应当遵守规则的情况下,遵守规则不当;(3)可以或应当背离规则的情况下不(4)背离规则。产生“遵守《规则》条款的任何疏忽”产生“遵守《规则》条款的任何疏忽”的原因:的原因:((11)对《规则》学习和掌握得不好,)对《规则》学习和掌握得不好,对其规定错误理解或片面理解或不理解;对其规定错误理解或片面理解或不理解;((22)缺乏航海经验,避碰技术不精;)缺乏航海经验,避碰技术不精;((33)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等;((44)受疲劳因素影响,或受心理因素)受疲劳因素影响,或受心理因素干扰,工作中精力不集中;干扰,工作中精力不集中;((55)法律意识差,对遵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