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讲话很大比例。即使是参加了农村保险的纯农户,也因为个人缴费的因素,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三是政策不配套,扩面征缴较难。当前,尽管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已经纳入了城镇养老保险范围,但一批原来的乡镇企业在改革转制后,企业性质难以界定,大部分仍游离于城镇保险之外;农村保险和城镇保险的转移办法还不够明确,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和城乡劳动力的流动;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还无法衔接;一些企业还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参保手续等等。因此,改革现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是当务之急。针对上述情况,今年年初,市里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由劳动保障部门经过认真的测算和论证,出台了《XX县区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关于将XX县区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管理的意见》,目的是通过财政扶持的形式,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民参保面,同时在全市所有企业中实行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一体化管理,于20*年1月起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一是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坚持执政为民、实施富民工程的重要举措。从我市情况看,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全市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已经达到了6200元。但同时也要看到,农民的收入差距在拉大。目前,全市共有纯务农人员76021人,其中男45至60周岁、女40至55周岁的纯农户约4.5万人。这部分人员由于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再加上农业比较效益低,收入来源单一,已经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尽管我们一直坚持对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但“老有所养”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市镇村三级可用财力逐年增加,也为推行全市农民养老保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另一方面,将全市所有企业和职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管理,全面并轨,统一标准,既是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重要内第1页共9页容,也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后顾之忧的应尽职责。特别是农保职工转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后,个人缴费增加不大,但待遇却可以大大提高,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待遇也有了切实保障。应该说,这是为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件好事。全市各级干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落实这两个政策作为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真正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二是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平竞争、规范企业运作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我市所有制结构调整步伐在不断加快,外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传统意义上的乡镇企业不复存在,集体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已经打破。形势的变化要求劳动保障制度也要与时俱进,适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建立适应各类企业、覆盖所有职工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我市镇村办企业如果继续实行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其缴费水平远低于城镇保险,不仅对企业员工将来的切身利益带来影响,相对其他企业而言,也是一种不公平竞争。一些外资企业就提出,对本地的镇村办企业实行农村养老保险,是一种地方保护措施,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不公平待遇。这种做法与wto确立的“非歧视、透明度、公平竞争和市场开放”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从企业内部情况看,过去的乡镇企业以农民为主,现在全市各类企业中,既有农民,也有城镇下岗、失业职工,还有广大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用工对象日趋多元化。而在过去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险制度下,企业职工未能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绝大多数乡镇企业人员参加的是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少数乡镇科技人员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还有许多私营企业,有的借口是农村企业,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逃避了为职工办理城镇社会保险的义务;有的甚至连农保也不参加,完全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这种人为的政策差异,不仅阻碍了城镇职工和社会富余人员流向镇村和私营企业的步伐,对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都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