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津联泰四季丽晶公寓软装配饰工程协议委托方(甲方)深圳市恒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承接方(乙方)深圳法诺家居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邱传津贴法定代表人:程世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6031号杭钢富富春商务大厦1808室地址:深圳市梅园路814栋艺展中心B座7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软装服务事宜,到达如下共识,签订本协议,信守执行: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深圳四季丽晶公寓第10层A2、B、C户型样板房1.2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与金鸡路交汇处1.3项目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3套共137平方米。1.4工程期限:共需__3025__天,动工日期___年__8__月__20__日,摆场竣工日期___年_9_月__2115__日.详细竣工动工日期以首付款到账之日乙方收到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30天。第二条服务范围2.1软装饰方案设计:家俱、布艺、窗帘、艺术品、插花、挂(摆)件、摆件、灯饰等.2.2软装配饰等产品供应及现场摆放。第三条费用及支付3。1协议价款:本协议总价款为(大写):贰拾捌万元,小写:¥280000.00元(不含税),协议价款中含购置家俱配饰产品的费用,详细的家俱配饰产品见。(清单见协议附件,)清单中的图片为设计提议图片,非实际的图片,也许存在一定差异,现场摆放位置和数量也许会调整,最终以实际现场摆放成果为准进行结算。3。2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在甲方确定通过承认乙方的设计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后3个工作日内,即年8月2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价款额的¥280000.00元的5430%,即¥.00元,其中564元作为定金,合用定金罚则,剩余564元作为协议首付款。第二阶段:在乙方开始交付产品之日之前在乙方开始交付产品10日之前,即9月125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总价款¥280000.00元的4060%,即¥11268000.00元作为进度款.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37个工作日内,即年9月241824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总价款¥28280000.00元的1210%,即¥.00元作为尾款。3.3乙方的收款账户:程世忠,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笋岗支行,账号:6222601310012100822。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上述账户之中,即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第四条第四条甲方责任4.14。1甲方要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文献,包括样板房的装修平面图、效果图、感觉图、施工图。4.4.22甲方对设计文献或产品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六个月以上或取消本项目委托,甲方应按向乙方实际完毕的工作量支付应付0元的设计费;,并因配饰设计工作不仅需要通过大量调研工作,更需一流设计师的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协议,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本协议,仍承担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0元的义务.4。;3在甲乙双方未签订正式协议前,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各类设计资料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将乙方交付的设计文献不得向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或及披露,否则,乙方有权索赔.4.324.4甲方应按合作协议条款,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4.43在乙方4。5摆场动工前_3__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发明条件,包括:不影响施工。4.544.6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水电费用.4.5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样板间的,协助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4.64.9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4。10甲方负责安排现场的卸货与摆场搬运,并协助乙方做好现场的安装工作(灯具、挂件等)。第五条乙方责任5。1乙方为甲方承接的项目提供整体软装配饰工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方案实行。5。2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原则向甲方交付方案,完毕售后服务。5.3乙方负责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进行软装配饰产品的生产及现场的摆场.5。4乙方负责安排现场的卸货与摆场搬运,并做好现场的安装工作(灯具、挂件等).5.4乙方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按期竣工。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方案如需变更,双方必须书面协商一致,同步调整有关费用。第七条工程工期7.1工程工期合计25天,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计算,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