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承诺动员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的全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动员大会,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对在我区实施“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动员和部署。刚才,温明同志宣读了我区《关于在全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士良同志宣读了《关于对全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督导的通知》,市安委办督导组亲临我区并对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指导,提出了希望,讲得很好、很深刻。我们要结合实际将市政府督导组的意见贯彻落实下去,把“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抓出成效、抓出特点。下面,我就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讲几点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责任感安全生产工作有两个主体,一是政府监管主体,另一个就是企业责任主体。分析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些单位之所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盲目生产、“三违”等现象,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的支持、鼓励力度不够。从去年10月到今年7月底,省、市、区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领域开展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三项制度”建立审核备案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行动,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的保障作用,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治本之策。因此,省安委会提出要求,要将承诺行动变成承诺制度固定下来,成为制度,成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长期实行。所以说,“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是我区当前乃至第1页共6页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是一项严肃的重要任务。各街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识到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为契机,督导企业积极主动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长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关键是要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企业的生产相结合,实现“以安全促生产,以生产保安全”的良性循环。为此,希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重点方面:一要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对承诺制度的认识。要采取书写板报、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全社会对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让每一个企业、每一名法定代表人、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承诺的内容、了解承诺的目的;要对动员大会、签订承诺书后对企业的作用、督导组主要活动和各级领导的讲话等内容作重点宣传,在全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要注意加强培训,要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对企业法人进行重点培训,要让企业法人代表明白他签订的承诺书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这些承诺,承诺了该怎么做才是落实主体责任,违反了承诺会有什么样的处罚。比如:某企业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对法人代表本人在追究其党纪政纪乃至法纪的同时,还要根据企业上年度的收入情况按比例进行经济处罚。比如你上年度收入是10万元,那么就按事故的等级分类,处法人代表3-8万元的罚款。这个规定既不是区里、市里定的,也不是省里定的,而是国家安监总局根据今年国务院493号令确定的,也就是说是法律规定的。这样做,是符合“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的,是科学的,是我们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的。这些内容我们都要向法人代表讲清楚,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不是签个字就可以放到脑后完事,是要逐条对照,按承诺严格第2页共6页落实的。二要合理确定签订范围,认真做好承诺书的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