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向党员报告2011年工作并接受评议和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区委各直属党(工)委组织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和发展基层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现结合中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有关要求,就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2011年工作并接受评议和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告工作及接受评议时间2012年1月4日至31日。原则上,各党支部(总支)要在1月中旬以前完成,各党(工)委要在1月27日前完成。二、报告工作及接受评议内容基层党组织报告工作及接受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在“撤二建一”中发挥领导和保障作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承诺践诺、驻区单位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开展党内基层民主、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费和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重要问题等。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1服从服务“撤二建一”工作大局、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承诺践诺,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三、报告工作及接受评议方法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的同时,还要同步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及接受评议,原则上以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由党组织负责人代表党组织报告工作,与会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无记名评议。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与会人员分别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无记名评议。报告工作及接受评议时,有条件的单位,要邀请本地本单位的群众代表参加评议。社区(街道)党工委还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会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还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出资人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还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负责人参加。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除会议形式外,还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评议的方法要简便易行,评议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之于众。四、工作要求1、落实领导责任。区委各直属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与党务公开结合起来,借助宣传栏、公告栏等2载体,及时把评议内容告知党员,并接受党员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2、搞好工作衔接。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报告工作及接受评议,与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衔接,要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3、注重结果运用。各基层党组织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定符合实际、重点突出的评议内容,使评议更有针对性、有效性。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宣传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4、务求取得实效。要根据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整改,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区委各直属党(工)委开展群众评议的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例,请以书面形式于2012年2月3日前报区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附:1、党员、群众对党组织评议事项(供参考)2、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供参考)中共黄浦区委组织部32011年12月28日4党员、群众对党组织评议事项(供参考)1、所在党组织在“撤二建一”中发挥领导和保障作用情况:作用显著()作用较好()作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