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精神心得体会【篇一:学习贯彻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心得体会】刚刚结束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工作的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提出了加强、改进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在“”二十公报告中,明确指出了今后五年公安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强“”调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公安工作,具体到公安队伍,就是要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立警为公,是我们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坚持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周部长在二十公会议上强调,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每位基层民警都要进一步提高对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重要性的认识,在公安工作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落实二十公精神,做到执法为民,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以时代的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在执法观念上转变,在执法思想上与时俱进。具体到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中,就是要坚决抛弃那些不合时宜的和错误的执法观念,如执法不规范、执法目的不“”明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在执法中要强化人权意识,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在处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等工作中,都要以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为基础。“”落实二十公精神,提高执法水平是做到执法为民的基础。要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必须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要建立长效的民警培训制度。没有良好的警察思想素质,政治素质、纪律素质保障,要实现执法为民是一句空话。在公安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实现执法为民,必须重视民警素质的提高,这既是公安工作的需要,也是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落实二十公精神,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关键。周永康“”部长在二十公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把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周永康部长对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出来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也更加具体,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内容概括为四统一和五规范。要抓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民警执法思想上的问题、解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纯洁公安队伍,形成优良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建设过硬的公安队伍。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执法为民的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对于公安机关来讲,人民群众所要求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改革越是深入,开放越是扩大,就越要把这个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在人的多层次需要中,除了生存需要外,第一要紧的便是安全需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拥有财富的逐渐增加,对安全需要也与日俱增。安居才能乐业,乐业也会推动安居,安居与乐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很难设想在一个安全毫无保障的社会中,人类会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安居乐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环境保障,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安居乐业,并非公安机关本身的职责所能涵盖,也不是公安机关一家所能达成,但公安机关在这个环境的培育、实现和发展过程中,任务无疑最重。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定、康乐的生活环境,能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必将凝聚人心,融洽党群和干群关系。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安全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随着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逐渐加快,公共事业发展方兴未艾,人民群众对提供新型的服务有不可抗拒的需求。毫无疑问,公安机关职能的定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