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一)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五)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应当披露有关其营业期限的信息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公司对持续经营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公司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持续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影响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公司过去有多年亏损记录等情况的,需要描述目前和预期未来的获利能力、债务清偿计划、昔代融资的潜在来源等评价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本年度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应当在附注中详细披露该子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如:本公司子公司XX公司未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触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个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XX公司财务报表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其他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编制。】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X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X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披露其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及其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一)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设立不足一年的,应说明其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子公司如采用的会计期间与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需说明是否进行调整】(二)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若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说明选定记账本位币的考虑因素及折算成人民币时的折算方法。】(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存在子公司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应补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如果子公司的计价原则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单独披露】(四)企业合并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Fl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