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采购协议甲方(供方):乙方(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采购海参事宜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向甲方采购海参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约定如下:品种规格数量(公斤)单价(元/公斤)合计金额(元)总计金额第二条交货方式及验收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将乙方所采购的海参产品按照如下时间及地点进行交付,期间运费由甲方承担。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2、交付时,乙方应安排有关人员对货品进行清点和验收,在货品清点验收完毕后,有关负责人应在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结算凭据。3、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部分货品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品的同步,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予以退换。第三条货品质量甲方申明并保证其供应给乙方的海参产品满足食用的安全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水产品的检查检疫原则和规范规定,并对其供应的产品承担最终的、所有的质量责任,如因其供应的产品不符合规定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赔偿金、检查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用、行政惩罚金的损失等)。第四条货款结算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完毕供货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款前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提供对应的发票,因甲方未开具发票导致乙方延期付款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3、甲方所交付的海参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如乙方同意运用的,应按质论价;乙方不一样意运用的,应根据详细状况,由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第六条不可抗力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导致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状况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协议或者延期履行。第七条争议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到达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九条协议效力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措施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签订地点: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