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课程学习总结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课程学习总结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了蓬勃稳定的发展,我国建筑领域的工程施工项目承发包也通过了从计划分派任务到市场自主协调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目前的有形建筑市场的逐渐形成。众多建筑单位逐渐适应改革开放,积极参与建筑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因此,工程建设投入资金大,成为社会关怀的热点。由于市场竞争残酷,狼多肉少,各施工单位或其代理人为了获得承包协议和巨大利润,采用了许多不合法的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违法违规现象常常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几年查处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腐败案状况来看,工程建设领域仍然是腐败的高发区,成为了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给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导致了不良的影响。一、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从跟不上讲是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意义是引入竞争机制以求到达交易协议和签订协议,兼有经济活动和民事法律行为两种性质。招投标的过程管理实际是在工程建设中引进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优选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及总承包单位,已到达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节省投资的项目管理过程。招投标的基本内容重要由如下几种方面构成:招标:招标(InvitationtoTender)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告知,阐明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招标人根据自己的目的,制定并公布招标文献,招揽投标人并从中择优选定工程项目承包人的一种经济行为。通过招标可使投标人之间产生竞争,实现优中选优的目的,从而获得最优的投资效益。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开标:工程项目开标是指招标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出席的状况下,当众启动投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重要内容的过程。评标:工程项目评标是招标人构成的评标小组或有行政主管部门当日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献规定,对有效的投标书进行商务和技术方面的审查分析和比较评价,最终根据打分的成果排出优劣次序。中标:中标是指招标人以中标告知书的形式,正式告知投标人以被择优录取,然后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献签订协议,确立发包关系。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就是中了标:就招标人来说,就是接受了投标人的标。通过评标择优选中的投标人称为中标。二、存在的问题现象:1、既有法规体系存在人为弹性空间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根据的法规重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措施规,《招投标法》有些条款规定自身就留给业主或代理机构弹性空间,如第十二条赋于项目业主办理招标事宜的权力;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有关不得对投标人有歧视性条款规定;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献进行评审和比较的条款等。对这些条款的把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当事者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目前,招投标竞争非常剧烈,竞争对手得分(综合评审法)差距非常微弱,法律提供的微小弹性空间都直接影响评标成果。《招投标法》作为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它应当给各方主体追求效率的空间,但作为政府投资工程,应有更严厉的规章,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性,最大程度的减少弹性空间。2、体制现实状况提供“操作”也许现阶段我国的'建设体制基本上还是条、块分割,各个法人单位承担项目业主,并按行政从属关系接受其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为了处理各项目法人单位的专业素养问题,在招投标阶段引入了招标代理制,施工阶段聘任社会监理,并强制性地接受政府监督。从实践来看,建设市场存在的问题大部分都是萌芽于招投标阶段,招标代理制引入并没有实现工程招投标过程的贯彻“三公”原则。究其原因,是体制问题。既有的建设体制,项目法人都不是本质意义上的法人,它是各级政府的委托代理人,他们有法律上提供的弹性空间,这些代理人在选择招标代理、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时,仅有道德的约束,来指导他们为所服务的机构决策。经济学上有个理性人的假设,当他们能以极小的风险获得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