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师聘任协议甲方:(如下称甲方)乙方:(如下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自6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第二条聘任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乙方从事钢琴演奏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并完毕本岗位所规定的演奏工作。第三条劳务酬劳乙方聘任的工资为人民币元/天。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不享有甲方在编职工的多种福利待遇。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2、乙方在演奏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双方约定的演奏时间。第六条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2、聘期满后,甲方研究决定与否继续聘任,再继续签订聘任协议。第七条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签印):委托代理人(签字):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