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服务协议甲方(中介服务企业):乙方(承租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房产租赁的中介服务,乙方租赁房产地址为写字楼(如下简称该房产),建筑面积为㎡。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乙方租赁该房产期限为期三年,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式,于每年月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年租金为每年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中介服务费发票(中介服务费包括在租金中)。第三条甲方责任1.租赁期内,如甲方需提前解除协议,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双倍退还租金。2.租赁期满甲方规定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一种月告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第四条乙方责任1.租赁期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进行改建、装修。如需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起契约。3.租赁届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一种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第五条纠纷处理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