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20XX年,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粮食局的具体指导xx县工商、质检、卫生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XX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大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维护和规范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县粮食流通市场和粮食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认真开展了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为认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我们以承储主体为单位,以今年3月25日为检查时间,5月3日开始至5月10日,对全县现有粮食库存进行了逐仓测量、逐项检查。一是粮食实物自查。对库存实物检查采取选定标准仓、利用特制大容器以一仓(堆)为单位,丈量粮仓(堆)体积,然后对照所称重量并通过修正系数校正的单位体积粮食重量,测算全仓粮食重量,加上合理损耗,即为检查的库存数。检查的库存数与实物账对照,正负误差不超过3%,视为账实相符。二是粮食质量及仓储规范化管理自查。按照“一符四无”粮仓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完整的仓储规范化管理体系。对储粮质量进行了感官鉴定,质量合格,宜于储存。三是账务和粮食轮换自查。(1)统计帐:全县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各项粮食流通业务进行了自查,检查了《粮食仓储库存核对台帐》、《粮油收购销售统计台帐》,没有出现错统、漏统和重复统计问题。(2)会计帐务: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统计账簿、统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粮食保管总帐和粮食保管分仓帐分品种、分性质自上而下逐一进行了核对分析,查阅了与储备粮计划、价位、规模等相关的文件,并结合账面保管数和粮食库存实物自查组测量数据进行核对,做到了帐实相符。四是在自查工作中,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积极协作配合,坚持不准各行其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走过场,不准违背操作规程办事,逐仓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按要求执行,各清查人员对清查结果负全责。第1页共3页二、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大小春粮食收购期间,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要求,我们对全县粮食市场流通秩序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大春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粮食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原粮卫生、收购价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国家政策、国家粮食仓储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家粮食运输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特别是今年启动托市收购工作,强调了检查内容:督促托市收购企业切实做到“五要五不准”: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增强了农户种粮积极性,加大了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具体检查内容:一是核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二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三是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严格执行了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坚决查处“转圈粮”、违规竟买政策性粮食等行为。四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了农民售粮款,坚持“一手粮、一手钱”,坚决查处“打白条”等行为。五是检查粮食收购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况,粮食收购者是否报送统计报表,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现象。六是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存在违反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情况。三、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保障粮食安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关系国家粮食安全。我县社会粮食统计工作也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将全县个体私营加工户和粮食转化企业等十余户纳入了社会粮食统计工作范畴,要求按时如实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全县所有上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和经营户,检查粮食购销经营台帐是否完善,统计数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和要求常年保持最低粮食库存量等,同时,按统计要求,将分布在全县各乡镇的90余户农户和城镇居民,纳入了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固定粮情调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