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房屋租赁协议出租人:(如下简称甲方)承租人:(如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到达一致,特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租赁物地点为: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平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四、租赁期限:合计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租金原则: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次年租金元整。第三年租金元整。六、甲方向乙方提供既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原则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准时交纳。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后来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月日一次性支付。八、履约保证: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所有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惜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构造。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规定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九、违约责任: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变化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十、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协议。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协议步,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协议可以解除。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协议或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协议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6、租赁期满,租赁协议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规定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十一、本协议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处理。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