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故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级指挥机构2.2日常办事机构2.3现场救援指挥部2.4应急行动组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3预防与预警3.1预防3.2预警3.3预警体系建设4应急响应4.1信息报告4.2先期处置4.3分级响应机制4.4信息发布4.5响应终止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应急救助5.3调查评估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5.5激励与责任追究6应急保障6.1通信保障6.2资金保障6.3力量和装备保障7预案管理7.1预案修订7.2宣传教育7.3培训7.4演练7.5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xx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处置。1.4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1.5事故分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3)省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3)市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上述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2.1市级指挥机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当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时,立即转为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2.1.1市指挥部组成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电信xx市分公司、xx银保监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市分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组成。2.1.2市指挥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