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保教师〔2011〕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公益局、经发局),市直属有关院校:根据《河北省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要点》和市教育局2011年有关工作安排,拟定了《保定市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保定市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要点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1保定市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要点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北省2011年教师教育工作要点》精神,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总体目标,以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为重点,以骨干教师培训为引领,以落实“国培计划”为重要渠道,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和学科名师在教师教育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多措并举,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培训机构基础建设,推进科学管理,全面提升教师继续教育水平。一、师德建设21.深入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升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感。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和奖惩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定期注册、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将师德教育渗透到教师职前培养、资格准入和职后培训的全过程,形成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2.组织实施全市师德典型巡回报告活动,深入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深入交流师德建设的新经验、新思路与新举措。33.开展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开展魅力教师、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组织教师节师德演讲比赛,积极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评选、宣传有关工作,广泛宣传中小学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向模范教师学习活动。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4.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整合教师培养资源,积极推进进修、电大、教研、电教“四位一体”教师继续教育与管理中心建设,按照《河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试行)》要求,高碑店、定州、涞水、易县、安新、雄县、容城、博野、高阳等县(市)完成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达标(示范)验收工作;唐县、安国在2010年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4度,提高硬件建设标准,做好创办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申报准备工作。5.推进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申报“省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提升我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我市已达到省示范校标准的望都、蠡县、清苑教师继续教育与管理中心,2011年将承担省级小学教师培训任务,所在县教育局和教师继续教育与管理中心领导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大软、硬件设施建设和投入,提高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省厅赋予我市的培训任务,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再上新台阶。56.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积极沟通高等师范院校、引导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合作,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重点加强示范学校建设,创建一批在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等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今年争取建成30—40所省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80—100所市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并做好评估验收工作。三、教师资格制度建设7.正式启动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此为突破口,促进教师管理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强化教师资格认定中教育教学6能力考察,加快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以教师资格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教师管理制度的创新。四、师范院校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8.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开展师范生奇顶岗实习工作。河北师范大学和保定学院在我市顺平、望都、清苑、徐水四个县建有师范生实习基地,做为承担师范生实习任务的学校要加强管理,保证实习学生安全,照顾好实习学生的生活,为实习学生的学习提供方便,充分发挥实习学生的作用,提升学校的教学水平,圆满完成顶岗实习工作。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9.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7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