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服务费协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任乙方进行征询服务,有关事项到达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征询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运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征询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公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问询工作进展状况及有关的内容,有权论述对详细问题的意见和提议;2.对乙方提供的征询服务提议或汇报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3.若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征询服务协议履行其职责,有权规定更换乙方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协议;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精确、完整、有效;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献、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献、资料所包括的任何信息;6.根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征询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提供征询服务过程中有权规定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2.乙方在提供征询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服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查对和查问;3.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容许的范围内,遵照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征询服务;4.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可认为甲方提供书面的征询服务方案、提议、汇报、信息服务等,也可认为甲方提供现场征询服务等形式的征询服务;5.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征询服务费用;6.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献。第四条征询服务费用本协议项下征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金额:人民币)。甲方应当按照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征询服务费用:在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征询服务费用。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支付征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断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10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免责条款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接受或不能正常接受乙方发送的征询服务方案、提议、汇报、信息服务等书面材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七条协议效力与变更(一)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另行约定并到达书面协议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二)本协议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到达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八条附则1.本协议经甲措施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