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联络电话: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工程负责人: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如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采用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所有材料。(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3)乙方包工、甲方包部材料。3.工程期限天动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4.协议价款:协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第二条甲方工作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2.负责协商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3.不拆动室内承重构造,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构造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工作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原则,按期保质完毕工程。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3.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保证室内上、下水管的畅通。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护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后负责打扫施工现场。第四条质量原则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原则按照山东省《住宅装饰质量原则》执行;2.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国标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竣工后,对环境进行检测,检测成果不合格,双方应当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第五条工期延误1.对如下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对应顺延:(1)工程质量变化或设计变化;(2)不可抗拒突发事情(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2.甲方未按照协议支付工程款、协议期对应顺延。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竣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导致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规定,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2.工程款所有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应的手续。第七条违约责任协议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获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协议终止手续的状况下私自解除协议,应按照协议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一方私自解除协议,使对方导致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赔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协议步,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对应的经济损失。第八条附则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3.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协议的,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协议履行完后自动终止。5.本协议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的原则。甲方(签字):乙措施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