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田租赁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的责任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有关事项到达如下协议:一、租赁期:租赁期三十年,自3月30日至2045年3月30日止,协议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二、租金为每年每亩375元人民币,按目前国家收购粮食价格每百斤稻谷125元计算,折合等于300斤稻谷的价格。租金每三年按国家粮食收购价风格整一次。三、租赁面积:合计租赁面积亩,年租金元。四、付款方式:租金三年一付,期首先付,付款时间为当年3月30日前付清。五、国家粮食直补直接归甲方所有,且土地使用证由甲方自行保管。六、协议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并协助保护乙方经营成果及财产。七、为以便生产,乙方需要开通机耕道路,甲方应予以协助,不得干涉。八、如甲方中途违约,收回责任田,则赔偿乙方所有的一切损失。九、假如乙方未按协议付租金,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乙方要负责恢复良田的原貌。十、有民事、经济纠纷及未竞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按法律程序上诉至法院处理。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见证人: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