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年度全县非煤矿山监督检查执法计划2024年度全县非煤矿山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一、全县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全县目前在册金属非金属矿山XX家;处于生产、建设状态的矿山数为XX家(其中地下矿山X家,露天矿山XX家)。全县现有尾矿库共X座,全部处于停运状态。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确定(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现有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人员1人,分管领导1人,2人均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总数为2人。(二)工作日确定。1.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安全监管人员数量=(365-52×2-11)×2=500个工作日。注:2024年全年365天,共52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休日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全局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为2名。2.监督检查工作日(126个工作日)。①重点检查(92个工作日)。监管一科2024年重点检查单位是30家生产、在建非煤矿山企业(6家地下矿山、24家露天矿山)。经测算,共计92个工作日。②一般检查(34个工作日)。一般检查单位是重点检查单位名录以外的24家停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18座,露天矿山6座)和5座停用尾矿库,总计29家检查单位。经测算共计34个工作日。3.其它执法工作日(160个工作日)。包括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县局组织的重点时间段安全督查、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共计160个工作日。4.非执法工作日(214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乡镇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共需214个工作日。三、重点检查安排(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单位是30家生产、在建非煤矿山企业(6家地下矿山,24家露天矿山)。(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的单位共3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单位计划的比例为51%;共92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77%。(三)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对30家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全年检查92次。(四)时间安排。根据市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对非煤矿山企业实行分类执法:A类矿山每年检查1次;B类矿山每年检查2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C类矿山每年检查3次;结合我县实际,基建矿山每季度检查1次。《非煤矿山行业重点检查名录库》中有A类矿山1家,B类矿山1家,C类矿山23家,基建矿山1家。(五)其他事项检查内容主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法律规范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24〕6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24〕9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X安办〔20XX〕X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标进行执法检查。四、一般检查安排(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一般检查单位是重点检查单位名录以外的24家停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18座,露天矿山6座)和5座停用尾矿库,共计29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29家,占计划检查单位的比例为49%;共34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23%。(三)时间安排。24家停工矿山每年每家检查1次;5座停用尾矿库每年每座检查2次。(四)其他事项。一般检查单位重点检查停工停产企业停工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通往矿区运输道路封堵情况;地下矿山平硐口封闭情况;停运尾矿库汛期值班值守以及应急物资准备情况。五、工作日测算说明(一)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