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协议范本篇一:林地承包协议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二OO年月日林地承包经营协议书发包方:湖南省市镇(乡)村委会组(自然村)(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为了充足开发运用森林土地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增进油茶产业的发展,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协议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一、承包林地的面积甲方同意将辖内具有稳定权属的林地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营造油茶林。林地总面积为亩,其中扣除非宜林地%(详细林地小班面积、四至界线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用l/10000地形图勾绘确定红线界图为准,详见附件一)。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林地承包经营期为伍拾年,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三、承包林地的价款及其支付措施和时间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费第一年至年元/亩·年(人民币),第年至年调整为元/亩·年,第年至年调整为元/亩·年,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于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专户或支付现金,不得逾期。2、甲方在收到承包费时,应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上述费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祈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时间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处理该林地上的树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自本协议生效后的第15天起,无论甲方与否作出移交,均视为该林地已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进驻该林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免费在该林地范围内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林业设施,并拥有其合法权,其所需投资由乙方自行处理。2、该地块一经移交给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权依法处理该地块遗留的树木、竹林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祈求乙方赔偿。五、承包林地的权属及投资收益确实定l、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拥有充足的自主经营权,有权排除来自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法干预。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承包范围内从事不利于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包括砍伐林木、开荒垦地、放牧、采石采矿、构筑固定设施等。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的投资及收益所有归乙方所有,并受国家和地措施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必须具有稳定的权属,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当地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组织及村民协调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发明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如在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权属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调处;如因权属纠纷对乙方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赔偿责任。3、发包林地内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风水山、坟坟场和不能造林的石头山及山体坡面极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为应付地租的地块。4、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林区公路)无条件保留,免费提供乙方使用。5、除财政生态公益林基金补助元/亩·年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单方面申请外,其他因乙方承包造林有关项目而申请获得国家、省、市、县(市)、乡(镇)各级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方面的资金、物资均归乙方使用和所有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有关项目申报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虽然申报所得,也应全数归乙方所有。六、承包林地的流转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而获得的该林地承包权,在不变化林地用途和经营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若波及有关审批手续需要办理的,甲方应当无条件积极予以配合。流转协议生效后,由流转而获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费。七、征(占)用林地赔偿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单位支付的赔偿费中,属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设施、林木、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赔偿费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当年承包费,则甲方应退还承包费予乙方。八、承包林地的收回承包期限届满,如甲方将该林地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包给乙方经营,并重新签订新一轮经营协议;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