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团委宣传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系团委宣传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使广大成员树立“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立足当今,面向未来”的信念。第二条本系团委宣传处的基本任务是1、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灵活多样的开展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以深化理论学习效果,3、加强与兄弟学院学生分团委的有益交流,共同探讨大学阶段如何做好团的工作与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第二章组织制度第三条宣传处下设部长一名,负责人一名,干事两名。第四条宣传处实行层层负责制,责任到人。干事向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向部长负责;部长向系团委书记负责。第五条宣传处例会每周一次,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宣传部成员在部内会议时要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第四章成员第六条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第七条宣传处部长应对本部成员进行合理分工,组织成员了解和学习宣传技巧力求宣传的形式新颖、注目。第八条工作中要有创造性、开拓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交能力。第九条各成员必须爱国爱党、追求真理、品行端正、成绩良好、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第十条各成员必须言行一致、发挥自己智能,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言行规范。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有自我牺牲精神,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第十三条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参加部内的各项工作,按时、按量地完成任务,在工作中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现象。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令宣传部的名誉、经济受损的成员,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第十五条思想偏激,无集体观念,工作懒散的成员,将取消其团委成员资格。第十六条对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成员将给予适当的奖励。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金融系团委。